绿联科技(30160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董事选举制度 - 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董和非独董表决分别进行[2] 候选人提名 - 1%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向董事会提董事候选人[6] - 董事会、1%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独董候选人[6] 累积表决票数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9] - 选独董时,票数为股份乘以应选独董人数且只能投独董[9] - 选非独董时,票数为股份乘以应选非独董人数且只能投非独董[9] 投票规则 - 投票权份数累计不得超总份数,所投董事数不得超应选数[9] 当选规则 - 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当选[13] - 当选人数不足或候选人票数相同进行第二轮选举[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