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仁科技(00125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重大信息报告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4] 报告义务人 - 包括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 通报情形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致变化或股份被禁转应通报[8][9] - 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应通报[9]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知悉当日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秘,两日内填单[11] - 董事长收到报告后向董事会报告并督促披露[12] 信息披露 - 董秘分析判断,需披露时组织编制文件交审定[14] - 审定文件提交深交所审核并公开披露[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