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仁科技(001259)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 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北京利 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后成 立。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 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 分而专业化的研论;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 踪。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立 3 位委员,其中一名委员担任主任委员。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1 名独立董事和 1 名非独立董事组成。董事 长担任主任委员。 第八条 除董事长以外,战略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 生。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