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仁科技(00125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 的行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性程度比 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 (五) 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六) 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 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