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仁科技(00125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利仁科技利仁科技(SZ:001259)2025-08-28 17:55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 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7] - 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7]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1]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 [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3] 股份增持规则 - 拥有公司股份达已发行股份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20][21] - 拥有公司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0%,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21] - 披露增持计划公告应含已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等内容[27]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3][24] - 特定情形一,增持股份比例达2%等情况需披露结果公告[23][24] - 特定情形二,增持完成需披露结果公告,每累计增持2%需披露进展公告[24] - 股份增持结果公告应含增持主体、增持情况等内容[24][25]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完成,应披露实施情况[32]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33]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