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柯力传感柯力传感(SH:603662)2025-08-28 17:57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12] -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14] 任期与解聘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经董事会继续聘任可连任[7] - 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并说明理由[9] 财务职责 - 财务负责人需对总经理负责,协助全面做好财务工作[15] - 各类对外会计报表等须经财务负责人签署,重大业务计划等由其会签[15]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18]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需二分之一以上应参加人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经理级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22] - 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27] - 总经理召开工作例会应提前三天通知与会人员[27] - 总经理召开临时会议应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29] 权限规定 - 单项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的产品销售合同等需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29] - 总经理享有对闲置的价值人民币50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的固定资产等的处置权[32] 报告与责任 - 遇有重大事故等,总经理等应在接到报告半小时内报告董事长[35]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书面报告工作[34] 绩效考核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或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37] - 除特定高级管理人员外,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由总经理负责组织[37] 离任义务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仍有效,其他义务持续期依公平原则确定[38] 违规处理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规或失职致公司受损,应给予经济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39] 辞职规定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程序和办法由聘任合同规定[41]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41]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41] - 工作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