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钢(600117) -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送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西宁特钢西宁特钢(SH:600117)2025-08-28 18:01

交易报告标准 - 日常购原材料合同金额占近一期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需报告[8] - 日常售产品合同金额占近一会计年度审计主营收入50%以上且超5亿需报告[8]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需报告[9]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近一会计年度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100万需报告[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以上需报告[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以上且占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其他报告事项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需报告[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报告[10] - 公司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重大投资行为[11]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关注[11] 股东相关关注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关注[11] - 公司董高、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违规增减持公司股票需关注[13] 信息管理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5] - 公司证券合规部应记录重大事项信息并存档[15] -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当日通告并报送文件[15] 制度相关 - 违反制度公司将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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