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钢(600117) -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设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并配专职审计人员,对董事会负责[4] 审计职责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履行六项职责[6] -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十三项主要职责[8] 审计权限 - 内部审计机构有知情权、监督检查权、保全措施权[12] 审计流程 - 年度审计计划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批[15] - 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实施审计时送达[16] - 被审计单位10个工作日内送交审计报告初稿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17] - 后续审计在审计报告下达3 - 6个月后进行[18] 审计资料保管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5年,审计工作报告保管10年[19] 违规处理 - 内部审计人员滥用职权等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1] - 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不配合等情况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1] 制度规定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