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景控股(02193) - 第四次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细则
万景控股万景控股(HK:02193)2025-08-28 18:0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万景控股有限公司[6] - 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6] - 公司设立宗旨包括投资、控股等多项业务[6][7] - 公司法定股本为20亿港元,分为200亿股,每股面值0.01港元[9][27] 公司章程 - 第四次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细则于2025年8月28日通过特别决议采纳[2][4][6][11][16] - 《公司法》附表一表A所载法规不适用于公司[1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法律责任限于所持股份未缴款额[8] - 变更已发行类别股份权利需特定条件批准[30] - 公司对非缴足股份具有留置权[37][38] 股份相关 - 公司可向认购股份人士支付不超10%的佣金[32] - 公司可暂停办理过户登记,每年不超30日(或股东决议更长期限但不超60日)[36] - 不得向特定人士转让股份[46] 股东大会 - 公司须每年举行一次股东周年大会,在财政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5] - 股东书面请求召开股东大会需持有公司股本中不少于十分之一投票权[58] - 股东大会法定人数由两名亲身出席股东构成[60] 董事会 - 董事人数不少于两人[71] - 董事会可指定董事填补空缺或任命新董事[71] - 董事会法定人数为两名董事[83] 财务与股息 - 公司财政年度于每年3月31日结束,4月1日开始[121]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宣派股息,不得超董事会建议金额[95] - 董事会可在利润允许时派发中期股息[95] 清盘与变更 - 公司可通过特别决议议决自动清盘[118] - 公司可随时以特别决议更改或修订公司章程大纲细则[122] - 公司有权与一个或多个成员公司兼并或合并[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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