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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600755) -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厦门国贸厦门国贸(SH:600755)2025-08-28 18:13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经理层审批[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8]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按规定披露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特殊情况处理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公司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11] - 直接或间接放弃对控股子公司等权利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放弃金额与相关财务指标适用规定[11] - 与关联人交易安排涉及有条件确定金额,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11]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1] 董事会审议 - 需经董事会审批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决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14]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照政府定价、指导价,或参考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等,也可用成本加成等方法定价[16][17] 日常关联交易 - 已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无重大变化,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有变化或期满续签需提交审议[19]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总金额履行审议程序,无总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中变化或期满续签按规定处理[19] - 可预计当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特定交易豁免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如获赠现金等[21] 子公司关联交易 - 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按制度及子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涉及审批按规定程序进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