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创微纳(68800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管理和控制,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及效果,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 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 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 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公司对其 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 设立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 第六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结合目前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