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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创微纳(6880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睿创微纳睿创微纳(SH:688002)2025-08-28 18:1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 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第四条 股东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范围内行使 权利,公司及其他人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五条 股东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规定确定。 第六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1 第二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单位 或自然人。 股东名册是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