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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创微纳(68800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睿创微纳睿创微纳(SH:688002)2025-08-28 18:1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9]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得担任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工作条件等保障[26]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31] 独立董事相关处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应提议解除职务[12] - 离职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公司六十日内补选[13] 独立董事决策权力 - 2名或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要求延期[27] - 关联交易等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8]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7] 独立董事意见要求 - 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含五项内容[20] 制度生效与修改 -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