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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创微纳(68800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睿创微纳睿创微纳(SH:688002)2025-08-28 18:1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依法履 职。 第五条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本制度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第六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