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创微纳(68800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 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活动。公司应积极主动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二)平等性原则。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