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创微纳(68800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由公司 证券投资部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并保管关联交易决策记录和决议等文件,财务部履 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立和更新关联交易台账并及时沟通 预警,共同配合协助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三条 关联人的认定 (一)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