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傲化学(603360) -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过半数独立董事等可提聘请议案[7] 选聘评分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1]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2] 人员与资料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3]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3] 改聘与解聘规定 - 出现五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5] - 拟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三十天通知[2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选聘及审计工作进展[19] - 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20] - 了解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原因并报告董事会[21]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22] - 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通报有关部门处罚[22]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以上”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4]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5]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