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信安(688152) - 麒麟信安: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080546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208.0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东相关 - 发起人杨涛认购股份1250.00万股,持股比例31.54%[13] - 发起人瑞昌扬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认购股份480.00万股,持股比例12.11%[1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类别股份总数25%[20]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特定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44][47][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8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超10%须经董事会审议[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93] - 特定人员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93] 利润分配及财务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6]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1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30] 其他 - 公司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