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本与注册资本 - 公司股份总数由504,445,467股增加至706,223,654股,注册资本由504,445,467元增加至706,223,654元[3] - 公司股份总数为50444.5467万股,已发行股份数为70622.3654万股[7] 公司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 《公司章程》修订取消监事会设置,部分“监事”“监事会”表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4]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表述修订为“股东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4] - 《公司章程》调整董事会结构,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4] - 《公司章程》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4]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表述为70,622.3654万元[6] - 《公司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6] - 《公司章程》新增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担责后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内容[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9]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上市交易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转让股份有相关限制[10]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股票买卖收益有相关规定[1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7][18]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7] - 多种情形下须召开临时股东会,不同主体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有不同流程[20][21][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等情况实行累积投票制[30][3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4]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34][35] - 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任职有相关条件限制[36][3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独立董事四名[42]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与关联交易、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审议有关[42][4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5]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49] 财务报告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51] - 公司现金分红有相关规定和条件,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2][53][60] - 公司每三年制定或修订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可根据相关意见调整[62]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62]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63]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有相关流程和债权人权益规定[65]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71]
百傲化学(603360) -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