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工程控股(01627)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及程序(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修订)
审核委员会成立与成员 - 审核委员会于2017年1月18日经董事会决议成立[3] - 成员不少于三名,全为非执行董事,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有专业资格或专长[3] - 公司现任外聘核数师前任相关人员特定日期起两年内不得担任成员[3] - 主席由董事会委任,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5] 会议安排 - 至少每年开会两次,主席可酌情增加次数[5] - 至少每年与外聘核数师开会两次,至少一次管理层不在场[5] - 召开会议至少7日通知,议程等文件会前至少7日送交成员[5]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9] 委员会职责 - 获授权调查活动、索取资料、查阅公司账目等[10] - 就外聘核数师委任等向董事会提建议、检讨其独立性等[12] - 制定并执行外聘核数师非核数服务政策,监督非审计服务[13] - 确保外聘核数师非核数服务无损独立性和客观性,评估考虑多方面因素[13] - 审查集团内部监控政策及程序,审阅董事拟载于年度账目的声明[13] - 监察公司财务报表、报告完整性,审阅财务汇报重大判断,提交董事会前审查多项事项[14] - 成员与董事会、高管联络,每年至少与外聘核数师开会两次[14] - 检讨公司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和风险管理系统[15] - 确保内部和外聘核数师工作协调,审查内部审计工作性质和范围[15] - 担任公司与外聘核数师主要代表,监察两者关系[15] - 确保董事会及时回应外聘核数师《审核情况说明函件》提出的事宜[17] - 每次会议或书面决议后向董事会汇报结果及推荐建议[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