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流程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议[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出聘请议案[7] - 选聘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结果需及时公示[8] 选聘条件 - 改聘时新所最近三年应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5] 费用与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4]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4] 聘期与轮换 -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可续聘,续聘可不公开选聘[16]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6] - 重大资产重组、子公司分拆上市前后,审计服务期限应合并计算[16]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17] 续聘与改聘 - 审计委员会续聘需评价工作及质量,肯定意见提交审议,否定意见改聘[17] - 公司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 出现五种情况公司应改聘[21] 特殊情况处理 - 年报审计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审计委员会尽职调查后可提议委任其他事务所填补空缺并提交下次股东会审议[22] - 除特定情况外,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事务所[23] 审核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审核意见[2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前任可在股东会上陈述意见[22]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4] 关注情形 -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五种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包括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等[25]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百川畅银(30061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