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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畅银(30061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百川畅银百川畅银(SZ:300614)2025-08-28 18:5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名为独立董事[5] 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8]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21] 关联议题处理 - 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21] 薪酬与考评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报董事会批准[12] - 先述职自评,再委员会评价,最后提报酬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6] 其他规定 - 会议遵循法规、章程及细则[22] - 会议有记录,委员签名,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2]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7] - 出席人员有保密义务[22]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4] - “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5]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25] - 抵触法规或章程应修订并报董事会[25]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并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