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30130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规定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6] - 独立董事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1次,提前3日书面通知[15] - 特定情况主任3日内签发会议通知[17]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或出席不足3/4视为不能履职[18] - 会议需2名以上委员出席[19]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其他规定 - 一般现场召开,特殊情况可通讯召开[22] - 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28] - 必要时经董事会批准可聘请外部人员或机构[29]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30] - 出席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3] - 会议记录由证券部制作[25] - 纪要提交董事会并发送相关人员[25] - 相关材料由证券部按规定管理[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