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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翔新材(30130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远翔新材远翔新材(SZ:301300)2025-08-28 18:51

投资行为与决策 - 对外投资包括兴办企业、合作、追加投资等[2] - 董事会办公室组织调研论证投资项目并报送总经理[7] - 董事长召集评审投资项目,按权限决定立项或提交审议[7] - 公司重大投资应遵循符合产业政策等基本原则[5] - 公司总经理年初拟定年度投资计划,纳入预算管理并提交审议[25]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不得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10] -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18] 交易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1] - 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4] 其他规定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应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13] - 委托理财选合格受托方并签书面合同[14] - 委托理财发生特定情形及时披露进展及应对措施[15]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及时披露并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构成关联交易还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17][18] - 公司发生以获取融资为目的的行为参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 - 公司对外投资的转让和回收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策并履行审批程序[22] - 年度投资计划或单个投资项目、预算需调整时,由总经理组织论证后履行审批程序[25] - 公司投资部门负责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跟踪执行及评价[25] -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并在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向董事会报告[30] - 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对外投资实施情况检查一次[31] -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需董事会提方案,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