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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翔新材(30130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远翔新材远翔新材(SZ:301300)2025-08-28 18:51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 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下列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 在2个月内召开: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