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鑫科技(601218) -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时,股东 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 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 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2名或2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2名或2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 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