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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鑫科技(601218) -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吉鑫科技吉鑫科技(SH:601218)2025-08-28 18:49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委员共同推举 1 名独立 董事委员代履行职务。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江苏吉鑫风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