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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集团(600865) -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百大集团百大集团(SH:600865)2025-08-28 18:49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 2 0 2 5 年 修 订 ) 第一条 宗旨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百 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 1 人,设副董事长 1 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东会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为: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事宜;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