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及制度修订 - 公司拟废止1项制度,制定2项制度,修订24项制度[2][4] - 《公司章程》多处表述修改,新增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及权责条款[5][7] 股份相关 - 公司总股份数为1,737,835,58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20,000,000股,每股金额为1元[8]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本类别总数25%[1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特定情况除外[12]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担连带责任[1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16] - 拟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16] 担保关注事项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关注[17]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关注[17] 临时股东会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20] 股东大会投票 - 网络或通讯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21] - 网络或通讯投票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32]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9]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辞任致比例不符规定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31]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等条件[38]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职权[32] - 董事会有权审议除规定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34] 总经理权限 - 总经理(总裁)单笔涉及金额不超过10亿元,且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10% [4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5]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46] 利润分配调整 - 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30%时可调整政策[49] - 调整方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9]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经董事会决议即可[5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51]
拓普集团(601689) - 拓普集团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 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