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赛股份(600540) -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选举程序,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 种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 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 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投 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更换两名以上(含两名,下同)的董事。在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表明该次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是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包括非独立董 事和独立董事。由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