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钢(600117) -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董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等6方面职责[8]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情况[10]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等问题[10] - 根据内审资料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11]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审计安排,督促按时提交报告[19] 审计委员会职权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高行为等8项职权[11][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4]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5]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过半数出席可举行[16] 审计委员会其他 - 公司披露年报时披露其年度履职情况[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6] - 年审前后审阅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19] - 审计报告完成后开会表决,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19] - 提交财报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总结报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