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联科技(30161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长联科技长联科技(SZ:301618)2025-08-28 18:51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0]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0] - 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0] 临时报告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临时报告披露[13]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以临时报告披露[13]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财务数据[11] 审计意见说明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1] 信息变更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15]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高知悉时履行重大事件披露义务[15]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已泄露或证券异常交易时应披露现状及风险[15]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16] - 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披露[16] - 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16] 异常交易披露 - 证券交易异常公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16] 商业秘密披露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原因消除等情形应及时披露[18] 报告编制与审核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审计委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0] 责任人规定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主要责任人[24] 股东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8] 关联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9] 信息保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33] - 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5] - 重大信息泄密公司应立即披露[35] 文件管理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证券事务部管理[36] 监管文件处理 - 公司收到监管文件董事会秘书应向董事长报告[37] - 监管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7] 信息报告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信息[26]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索赔[39] - 部门及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39]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规定处理[39] - 对违规人员责任追究和处分情况应向证监局和深交所报告[39]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41]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4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订时相同[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