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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绿茵生态绿茵生态(SZ:002887)2025-08-28 18:51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立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负责完成董事会秘书交办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 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或者依法指定的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办理信 息披露与股票及其衍生品变动管理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