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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和生态(60506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正和生态正和生态(SH:605069)2025-08-28 18:53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除担保)需报告[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需报告[12]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3]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报告[14]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4]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需关注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关注[17] 报告时间要求 - 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21] - “第一时间”指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事项起2个小时内[30]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相关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30] 报告流程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对重大事项决策须按权限履行程序,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应上报审议[20]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预报信息[20]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应按规定向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报告重大信息进展情况[20] - 发生重大事项,报告人员应第一时间书面报告,情况紧急可先电话上报事后补书面报告[22] - 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收到信息后分析判断是否披露,需披露的经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意后办理[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