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修订[5] - 信息披露应在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完成[7]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25]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出现应披露重大事件时,相关人员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文件[31]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信息披露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 - 信息披露需经单位部门负责人核对等多道审核程序[27] 特殊情况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4]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及时披露[17] - 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相关情况[17] 暂缓豁免披露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22] - 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23] - 保存暂缓、豁免披露登记材料期限不得少于10年[24]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有连带责任[3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承担主要责任[34]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4] - 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35]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保密等工作[36]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起草、编制公司定期和临时报告等职责[37] -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他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人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37]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38] - 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敦促临时报告披露[38] 相关方配合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告知董事会并配合信息披露[3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告知董事会并配合信息披露[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0]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信息披露[41] 其他规定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董事会决议后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应允许其陈述意见,披露时说明原因和意见[41] - 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规定的报纸刊登公告和信息[4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知晓人对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培训工作[43] - 股东会、董事会等文件及信息披露公告文稿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45] -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等冲突时以国家法律等为准,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并于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8]
新赛股份(600540) -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