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赛股份(600540) -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有限公司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二条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公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 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