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钰矿业(601020) -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六条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时,应当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或其他有效防范 担保风险的措施。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债务的能力,且其提供的反 担保必须与公司担保的金额相当。 1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 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对外担保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他单位或个 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