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集团(601689) - 拓普集团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 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 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单位,指公司 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依照有关制度应当接受内部审计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 审计工作应当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管理制度为准绳,坚持独立、客 观、公正的审计原则。 第四条 审计工作应当根据审计项目内容采用相适应的审计方法,以利于提髙审计 工作效率。 审计方法包括:复核法、核对法、调査法、审阅法、顺查法、逆查法、分析法、 抽样法、盘存法等。 第五条 各单位应当依照本制度接受审计,积极配合提供一切相关资料;审计工作 涉及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应当配合开展审计工作。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七条 审计部是公司行使内部审计职能的专门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独立行使职权,不得置于财务部门 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