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集团(601689) - 拓普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应当亲自出席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 为出席,委托出席视同出席。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 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书面表决以及通讯表决方式。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