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集团(601689) - 拓普集团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 - 会计专业人士需在会计等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 特定情形下60日内完成补选[12][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2] - 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决策审议规定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8] - 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9]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公司协助与保障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5]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10年[26]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7]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7] 其他规定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