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集团(601689) - 拓普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拓普集团拓普集团(SH:601689)2025-08-28 18:55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需在董事会召开二十日前提交相关资料[9] - 董事会提名的董事,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在董事会召开二十日前提交相关资料[9] - 总经理提名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在董事会召开二十日前提交候选人详细资料[10] 会议规则 -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至少提前1日发出通知,有紧急事项时不受此限制[13] -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3] 任期及人员调整 -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4] -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原因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委员人选,未达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前暂停职权[4] 规则执行 - 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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