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91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37835580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2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73783558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6] 股权结构 - MECCA INTERNATIONAL HOLDING (HK) LIMITED持股478400000股,比例92.0000%[16] - 宁波金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0584960股,比例7.8048%[16] - 宁波金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15040股,比例0.1952%[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董事人数不足6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4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该类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8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1]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2] - 满足条件时现金分红,无重大资金支出,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的30%[103]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20%[106]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1]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其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0]
拓普集团(601689) - 拓普集团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