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电子股份(0255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至少三名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半数以上,至少一名不同性别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席一名,由董事长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内选举产生[5] - 公司秘书担任秘书[5] 任期与补足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届满连选可连任[5] - 委员未满足规定,董事会三个月内补足人数[5] 职责与披露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等情况[8] - 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董事提名政策[9] - 制定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并每年披露[9]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紧急可开临时会[15] - 选任新董事等前两个月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1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0]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7] - 授权委托书含相关内容,不迟于表决前提交[19][21]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初稿终稿会后合理时间发委员[25]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7] 其他 - 每年评价自身有效性等并向董事会推荐变动[12] - 主席出席年度股东会,不能出席由他人代替[13] - 不时检讨自身表现等,建议修改供董事会批准[13] - 董事会根据情况修订委员会职权范围[13]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保密[25] - 细则“以上”等含本数,“过半数”不含[27]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和修改[27] - 细则在H股港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生效,发行前现行细则有效[27] - 细则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7]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