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 专门会议须提前3日书面或邮件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特殊情况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不受此限[23] - 专门会议须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24]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4]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其他规定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需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10]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情形或辞职导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0] - 下列事项应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被收购公司决策及措施等[1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应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6]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6]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费用[29]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9]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29]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1]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31] - 2009年10月24日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时废止[32]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2]
德力股份(002571) -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