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股份(300626) - 总经理工作规则(2025年8月)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 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 逾五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 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