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股份(30062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 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 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章及《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者将要发生 会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者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 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 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