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股份(30062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提供担保议案前充分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 资信情况,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信用情况和所处行业 前景,依法审慎作出决定。公司可以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担保风险进行 1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保 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华瑞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生的债务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包括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 用证、银行开具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本制度所指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50%以上 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 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