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股份(300626)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8月)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 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 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主要负责信息披露、公司 治理规划、股权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者《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但必须保证其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承担董事会秘书的 职责。 第七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