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60559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4][5]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4][5] 信息披露与补选 -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5] 解除职务条件 - 股东会解除董事职务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离职手续与股份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有信息申报、移交手续等要求及股份转让限制[7][8][10]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