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股份(30113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金钟 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市金钟汽车零 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