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股份(301133)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的安全,维护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和投资风险能有效控 制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托 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 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的委托理财。 第二章 委托理财原则 (一) 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 ...